上海同旺保潔服務有限公司 > 資訊中心 > 企業資訊 > 正文
淺析消防水箱的設計規范
消防水箱的作用
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設置消防水箱的目的,—是提供系統啟動初期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壓,在消防泵出現故障的緊急情況下應急供水,確保噴頭開放后立即噴水,及時控制初期火災,并為外援滅火爭取時間;二是利用高位差為系統提供準工作狀態下所需的水壓,以達到管道內充水并保持一定壓力的目的。
設置常高壓給水系統并能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水量和水壓的建筑物,或設置干式消防豎管的建筑物,可不設置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的設置要求
1.對于工業建筑和多層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應設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并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³時,仍可采用12m³;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³時,仍可采用18m³。
2.對于高層民用建筑, 高位消防水箱設置高度應保證最不利點消火栓的靜水壓力,當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最不利點消火栓的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最不利點消火栓的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當不能滿足上述靜壓要求時,應設增壓設施。高位消防水箱儲水量應符合:一類高層公共建筑不小于18m³,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筑物不小于12m³,二類居住建筑不小于6m³。高層建筑并聯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應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3.當建筑內設置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還應滿足最不利點處噴頭的最低工作壓力要求;當不能滿足時,應設增(穩)壓設施。
4.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水箱,應采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除高層建筑串聯消防給水系統外,發生火災時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不應進入高位水箱。應利用生產或生活用水管網作為其進水管。
下一篇:開荒保潔難嗎?專業保潔公司都是這樣做的上一篇:管道清洗有必要嗎